Profile Photo
AO3NoraZ
梦着就不必醒转
  1. 悄悄话
  2. 归档

这也算是二更哦!(……其实今天只写了一千多。

希望各位喜欢。这是写过的最扑的一篇,但这是我自以为写的最圆满的短篇

改了下。小周是老叶干儿子,没收养。


13
叶的客栈在撑过艰苦的前几年后苦尽甘来,迅速红火起来,甚至带起了一片模仿的飓风。就算只是按部就班地经营下去,维持二人的生计也相当绰绰有余。

叶一向是坐在客厅。抱着电脑玩他的荣耀,这就算是看店了。他的生活一向清闲,在淡季更是陷入荣耀与睡眠的两点一线。孙翔则不同。这不仅取决于二人性格上的差异,习惯的生活模式不同,注定他们难以过上步调一致的生活。

孙翔并不是个坐得住的人,就算在荣耀里也玩出了名堂来、心甘情愿地承认了荣耀的魅力,他也无法真的如叶一般泡在游戏之中。确切地说,没有人比得过叶堪称匪夷所思的过人热情。孙翔的手很不错,这不仅帮他在叶名叫荣耀的世界里赢来了一席之地,更让他熟练掌握了精妙绝伦的各项技艺。

家乡的人多半有一双灵巧的手,这是在什么都要自己动手的恶劣环境下培养出的天赋。别看我这样,真与人在竞技场上一决死战,难说胜率多寡,顶尖高手在我手里,也难痛快打得一个胜仗的。而我并不是那其中最出类拔萃的,由此可见家乡人的先天优势。——扯远了。孙翔优秀地继承了他父母倾心传授的技能,不论是狩猎、养殖还是农耕,还是就连他认为太过女孩子气的织布裁缝,也粗通一些。

我与竹马好友曾经调侃,与其说孙翔娶回叶当作相濡以沫的妻子,不如说他供起一尊神像,心甘情愿地做牛做马。自从二人结婚,叶最讨厌的进货的活计总算有了冤大头一手包揽,而来此的游人,如若能有好运气,还能吃上少数民族妻管严亲手捉亲手烤的野味。

孙翔被说得多了,便也习惯了。偶尔有游人了解到他们的故事,面对善意的奚落,他的回答也总是差不多的:我乐意,别人要抢也抢不来。

这句话常常听得我们一群或失恋或没有的单身汉群起而攻之。相比之下,叶的回答听起来就有些耐人寻味。

他只是镇定地转过头,手上不间断地继续着虐杀或者撕打,伴随着富有节奏感的嗒嗒声,斜叼着烟的嘴角勾起,浅粉色的唇张了又合——

"嫉妒就直说呗?"

14
叶的话几乎敲打得我落荒而逃。他的铁齿铜牙与他杰出的商业头脑一样声名赫赫,而他琥珀色眸子里的眼神又得意又澄澈。我无法分清,他是在暗示什么。

嫉妒什么呢,拥有幸福慵懒生活的他,还是能为爱人再理所当然不过地付出的孙翔?

很遗憾,在不为人知的地方,我确实嫉妒着。我清晰地明白,就算难以启齿,我嫉妒的是后者。

再给我一杯酒罢,让我重整心情,继续这个故事。

15
感谢你的拥抱与理解,我的确有借酒消愁的意思,但并不是因为我仍然希望心上人来到我的身边。每个人都自己的幸福,而他的那份,很遗憾,与我无关。

……与其为我披上一件外套,不如考虑一下,为我的第二杯酒埋单?

至于你的问题,我可能需要一点时间来解释。——就算我为求而不得的心上人伤透了心,他也毫无过错可言。这一切的后果,都是我心甘情愿地承担下来。

爱情何以成为永恒不变、经久不衰的热门话题,就是因为,一切纠葛,都怨不了天、怪不了地。真要仔细追究,只能赖某年某月的某一天,在某个或许罗曼蒂克的地方,有一颗心脏不合常理地多跳了一下,有一双眼不合规矩地过分停留。你没有资格怪你的心上人过分美丽,你的付出都是发自真心的奉献,讨要结果是种奢求,注定难以保证人人心想事成。若以奉献而自视过高,那对对方与自己都是难以原谅的亵渎。

我对于我已有的或多或少的付出感到骄傲,那说明我对自己的感情负责。孙翔与他能成就终身的幸福,那我便不应该横刀夺爱、另插一脚。二手的幸福终究不如原配,为了我爱的人,这是我能做的最后也最大的奉献。

这便是我的回答。……如果没有问题,请容我继续我的故事

16
孙翔过火的牛脾气的自傲使他成功地与缝纫与纺织决裂。他的父母自然努力过,但劝服这样一个孩子显然是件让人头疼的事。好在孙翔在其他各方面都足够聪颖,对于男孩来说,拥有出色的谋生技巧,足以掩盖这小小的不足。

这种习以为常的不同在孙翔十三岁,也就是距离叶的到来恰好半年、他们那一次广为人知的争吵之后。

孙翔重新要求学习这种女人的玩意儿,在孩子的圈里毫无疑问是一道惊雷。然而他足够不动声色地隐藏了自己对叶的心思,有时露出破绽,也被人当作曾经的矛盾导致的后遗症。他洗头换面痛下决心自然唤起了人们的好奇,可若是伶牙俐齿的叶都说服不了他,兴致勃勃的其他人,孙翔轻而易举地用青春期少年谁都瞧不起的眼神打发。

等到多年以后,他拿出亲手编织的衣衫为叶换上,迎他出了家门,我们才意识到,这是个蓄谋已久的计划。

当然,这时候的恍然大悟,早就来不及了。


17

自那之后叶一身所谓的“淘宝款”全被孙翔用自己的手艺占领,款式并不精致,好在有橙妙手回春,别有一番风味。

 

家乡背依群山,面朝湖水。湖是我们守护多年的圣湖,山是我们倚靠多年的父山。叶不爱出门,只是熬不过孙翔的死缠烂打,稍微出门走走。他自然是不愿意爬山的,偶尔倒是会被孙翔拉去一同捕鱼。

 

说到底,这也不过是个孙翔将人骗上船的噱头。一人半宽的尖头小船,船头是叶的地盘,五步之外呢,孙翔扶着船尾,掌控引擎。蓝天碧水,一叶孤舟。待舟行至湖中便停下,一坐就是一下午。——啊哈,没错。

 

当如你们歌中所唱。

 

我曾在湖中与他们偶遇。叶懒懒散散、坐没坐相地坐了会儿,就毫不在意地躺下了。太阳光太过嚣张,为叶镀上一层金色的光晕。孙翔忙不迭地责怪他,催他披上一件。家乡的烈日,非本地人难以消受。叶只不应,问他:“心疼了?”

 

我看见孙翔怒气冲冲的脸,与满眼的笑意,“对啊。”

 

于是掉头离去。

 

18

他们曾想过,收养一个小孩。叶是无所谓的,孙翔想了半天,还是掐死了这个有他自己提出的决议。他说的理直气壮,只道小孩麻烦,叶这懒人定不愿带的。

 

我们笑他,分明是舍不得叶分开心思来照顾孩子。

 

孙翔再自然不过地应了,一撇嘴就走了:“我回家收衣服。”

 

一帮单身汉被他震得哑口无言,直扑上去做打。却见远远的,叶牵着一个漂亮精致过了头的小孩儿走来,笑道:“嗯,我儿子。”

 

孙翔一瞬间眼就绿了。叶赶忙抱起那孩子,“又不是你的,你要自己生去。”

 

小孩儿多少有些腼腆,跟着叶说了句“叔叔们好”,便无论如何都不肯开口了。叶与孙翔闹了几句,解释说,这是孙翔的母亲那村里送来的孩子,快上学了,认他做个干爹,由他帮忙照顾。

 

孙翔恼火得不行:“你怎么不问问我!”

 

叶很惊讶似地看他:“不是你想要个孩子吗?”

 

孙翔赌气走了。叶也不理他,只一个个介绍我们与孩子认识。叶也给小孩儿取了个汉名,周泽楷。小周同学脑筋不错,打小就有小神童的架势。记性好不说,他到了这么一个陌生的地方,除了腻着叶不走,乖巧得不行。

 

我大哥的儿子也差不多他那年纪,七岁八岁狗都嫌,一点不假,整天带着一帮泥猴儿在村里晃悠。我初时还对叶说,别给他们带坏了。不料小周还真是出淤泥而不染,叶就好像是他的遥控器,指东绝不往西。

 

叶也看重这孩子。孙翔大孩子似的闹脾气,层出不穷地别扭着,一直到小周正儿八经上了学,情况才稍有好转。

 

莫非如此,恐怕小周被送来我家小住的频率,还要再高一些。

 

19

你的问题很有意思,但是,我认为答案非常清晰。

 

你看。你是一个流浪的旅人,这是一段甜蜜的故事。纵然你是这段感情的牺牲者,那又有什么呢?你付出你的,那个人得到幸福,目的便已经达到。你也希望能在生命走到尽头之时,能够坦然说出:活过,爱过,写过*。谁不想呢?

 

——而你现在用它去换一杯酒。古镇、陌生人和昏暗的灯光,借酒消愁的同时,你知道,那个故事不应该沉默在那里。一举两得。仅此而已。

 

Cheers。

 

20

故事言尽于此,而生活没有尽头。感谢你的酒,而我还要继续旅行。

 

有缘再见。

 

*司汤达的墓志铭。

评论(2)
热度(40)